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重大决策、重点服务事项、群众关心热点等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形成全社会重视、参与和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局信息处牵头,办公室、法规处等处室予以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注重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措施、决策、执法、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重点发布了老旧社区提质改造、道路街巷提质改造、户外违规广告招牌整治、渣土整治、车辆违法停放集中整治、垃圾分类回收等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有关业务工作,提升市民满意率。切实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报送城市管理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畅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拓展公开渠道。优化“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建议提案等栏目,丰富公开方式。利用12319城管投诉热线、“百姓拍”APP等了解群众诉求,并及时回应。开通并运维“贵阳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及时传播贵阳城管好声音。不定期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栏目,为公众提供建言献策、沟通交流、咨询投诉、监督批评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搭建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新媒体传播等多种途径和通过主流媒体等方式发布城市管理工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1 |
11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增加16 |
3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增加8 |
2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在信息公开力度、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积极配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三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解读回应,切实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