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紧盯突出问题深化整治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来源:贵阳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5-09-29 10:51 浏览次数:0次

“我心存侥幸、利欲熏心,把手伸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近日,在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现场,万山区财政局某街道分局原局长杨某悔恨不已。
此前,万山区纪委监委发现并查实杨某利用工作便利,虚报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问题。最终,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部署,省纪委监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和查、改、治一体推进,坚决纠治和查处截留挪用、侵占套骗乡村振兴资金等腐败问题,纵深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领域整治。
深入开展全面排查,从源头防范资金“跑冒滴漏”。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市、县、乡四级相关部门全面排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776个,清缴追回资金1.38亿元。
贵阳市纪委监委聚焦资产闲置、项目立项不精准重复建设、频繁调项造成资金损失等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今年以来,截至7月底,发现并推动整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305个。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州县乡三级紧盯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项目闲置低效、财务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强化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省纪委监委坚持以资金流向为“切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全流程,围绕乡村振兴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成效、资产后续管护等关键环节,找准以权谋私、“蝇贪蚁腐”问题产生的特征规律及症结所在,严肃查处插手项目、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资金等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0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55人,移送监察机关105人,推动返还群众财物7.11亿元。
毕节市金沙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纪检监察监督+行业部门监管”联动模式,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紧盯项目审批立项、资金拨付流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通过入户走访、核查台账、现场查验等方式,着力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责任、作风、腐败问题。今年1至7月,立案67件67人,党纪政务处分41人。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省纪委监委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紧盯近年来中央和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付,督促市县及时拨付到位,同时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子账户,防止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发生。严格把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关,加大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虚报假报、乱选址乱设计、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不达标以及投入使用效益低等问题,严肃查处背后的“责风腐”问题。
黔西南州普安县纪委监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监督重点,统筹“室组地”力量,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同会商制定解决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逐项整改销号,形成“实地监督+问题反馈+整改回访”的监督闭环机制。截至8月中旬,全县3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建成高标准农田9.93万亩,惠及群众3.7万户。
贵阳市开阳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乱选址乱设计、虚报假报、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不达标、设施管护不到位以及资金拨付不到位6个方面突出问题,对全县2019年以来中央、省级和市财政补助资金立项建设的68个项目开展排查,发现问题39个,推动办成民生实事18件。
既“治当下”,又“管长远”。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乡村振兴领域制度机制,用制度成果巩固治理成果。目前,省级层面修订印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9个,指导市县优化资金管理制度27个,让乡村振兴资金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
纪检资讯
贵阳市花溪区
开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现在村里的账单都是‘贴’出来的,花在哪儿、怎么花,一目了然……”近日,在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马场村村委公告栏前,聊及最近“村账”管理的新变化,村民们与前来开展监督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娓娓道来。
农村集体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花溪区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作为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重点内容,深挖细查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背后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违规套取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监督发现问题100个,党纪政务处分17人,推动办成民生实事40件,清缴追回资金1600余万元。
“具体工作中,我们建立了监督清单台账,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中是否存在村级资金收支公开不及时、白条入账、重复报账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花溪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充分发挥“室组地”片区协作监督优势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联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开展实地走访,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在全区192个村(社区)张贴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布举报方式和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监管缺失、责任缺位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票据档案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督促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各乡镇(街道)清查村集体现有资金,梳理资产入账及项目开支情况,及时公开资金收支,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